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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能源:邁向台灣綠能首都,推廣綠色能源的經濟規模 2. 農業:農業首都2.0,深化農業首都的內涵,讓雲林成為糧食供應中心、加工中心、農業發展的教育中心、學術中心和國際農業組織交流中心 3. 財政:成為非六都七百萬人的領頭羊,要求中央制定新的稅制法律和國家預算分配制度,建制全台最大的農產品交易及資訊平台 4. 觀光:高鐵特定區首都客廳,闢建國際會議中心,成為雲林的新客廳 5. 文化:一鄉鎮一特產和專業博物館,讓雲林成為全台農業知識和工藝中心 6. 水利:推動全縣的總合治水,複製農博生態景觀水域經驗 7. 教育:教育加碼20%,國中小教科書免費、國二女學生免費施打四價子宮頸癌疫苗、全縣小學生每週一次免費喝牛奶 8. 社福:五大幸福銀行,建構幸福家園 9. 長照:推動行動社福,讓愛動起來,增加預約制和客製化的復康小巴及行動托育車 10. 農業補助:延續溫網室和農漁機補助,強化基礎農業力 11. 環保:六輕應成立國家級的石化監測及應變中心,嚴格落實環保標準 12. 新住民:設置國際語言村,營造新住民安全友善的環境
LLM 潤稿 by Claude haiku 2026-06-18顯示原始 OCR
反賄選 斷黑金 臺灣省雲林縣第17屆縣長選舉選舉公報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編印 臺灣省雲林縣第17屆縣長選舉,經定於中華民國103年11月29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舉 行投票。茲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規定,將候選人所填之政見及個人資料刊登如下,候選人 個人資料係依據候選人所填列資料刊登,如有不實,由候選人自行負責。 推薦 出生 性別 相片 學 歷 歷 見 號次 姓名 經 政 出生地 之政黨 年月日 1.全縣國小學童營養午餐免費,落實教育平等 小校行政負擔,全面提升教學品質,拓展 權! 國際視野。 6.推動“社福陪伴計畫”: 國二女生免費施打子宮頸癌疫苗,保障雲 林未來媽媽健康。 (1)一區一早療中心。 (2)一鄉鎮一福利園區。 2.迎接高鐵新世代: (1)以高鐵車站為軸心,建立全縣便捷交通 (3)一社區一陪伴中心。 網。 7.推動“活水農業計畫”:成立農業創新與 (2)塑造虎尾成為台灣小京都。 發展委員會,爭取台大農學院設校,改變 53年1月1日 (3)規劃國際藝術村。 農業發展結構,吸引年輕人投入,協助引 第六屆立法委員。 臺灣省雲林縣 雲林縣馬光國小。 中國國民黨 (4)打造布袋戲曲音樂文創園區。 進資金與技術,進軍全球市場。 雲林縣青埔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張麗善 雲林縣土庫國中。 8.推出“產業魚池計畫”:擴大雲林基層生 (5)規劃雲林輕井澤及生態休閒園區。 雲林縣日頭花姊妹協會理事長。 產力: 3.建構雲林新藍圖: 臺中曉明女中護理學校。 救國團雲林縣團委會主任委員。 女 1 (1)落實並提高身障團體庇護商品採購。 (1)東區為雲東國家風景區。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工業管理 雲林縣土風舞協會理事長。 (2)中區為鮭魚返鄉工商綜合園區、國家級 (2)協助社區婦女微型創業。 系學士。 (3)協助青年發展文創產業。 雲林縣脊髓損傷者協會執行長。 倉儲物流專區。 國立師範大學運動休閒研究 (3)北區為亞太農產交易中心。 9.推出老人福利“六星計畫”: 雲林縣女青商會會長。 所碩士。 (1)重陽敬老金加倍。 雲丝 (4)西區為麥寮工商綜合港、雲林經貿園 彰化秀傳醫院護理長。 區。 (2)65歲以上農保費免繳。 (5)南區為宗教文化創意園區。 (3)促進健康活動經費加倍。 (6)西海岸資源串聯打造為海洋休閒觀光新樂 (4)敬老公車免費到厝邊。 園。 (5)打造行動醫院:醫療服務走進偏鄉社區。 4.發現雲林文化的艷光、找出亮點,形塑主 (6)健康智慧手環貼心照護獨居及失智老人。 10.建立新住民及特殊境遇婦女服務平台:提 體、創意、多元的特色雲林。 5.推動“教育攜手計畫”:建構教育集群, 供緊急生活補助、子女生活津貼、兒童托 強化小校優勢,整合區域教育資源,減少 育津貼及租屋補助支持。 1.邁向台灣綠能首都,推廣綠色能源的經濟規模。 2.農業首都2.0,深化農業首都的內涵,讓雲林成為糧食供應中心、加工中心、農業發展的教 育中心、學術中心和國際農業組織交流中心。 法官。 3.成為非六都七百萬人的領頭羊,要求中央制定新的稅制法律和國家預算分配制度,建制全 律師。 40年8月1日 臺灣省雲林縣 台最大的農產品交易及資訊平台,讓雲林成為七百萬人的服務者。 立法委員。 民主進步黨 4.高鐵特定區首都客廳,闢建國際會議中心,成為雲林的新客廳,歡迎來自國內外的交易商 四湖國小。 李進勇 基隆市市長。 與旅客。 北港初中。 民進黨中央黨部副秘書長。 5.一鄉鎮一特產和專業博物館,讓雲林成為全台農業知識和工藝中心。 北港高中。 2 男 6.推動全縣的總合治水,複製農博生態景觀水域經驗。 內政部政務次長。 嘉義高中。 7.教育加碼20%,國中小教科書免費、國二女學生免費施打四價子宮頸癌疫苗、全縣小學生每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 中興大學法律系。 週一次免費喝牛奶。 任委員。 8.五大幸福銀行,建構幸福家園。 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雲林縣代理縣長。 9.推動行動社福,讓愛動起來,增加預約制和客製化的復康小巴及行動托育車。 法務部政務次長。 10.延續溫網室和農漁機補助,強化基礎農業力。 11.六輕應成立國家級的石化監測及應變中心,嚴格落實環保標準。 交通部政務次長。 12.設置國際語言村,營造新住民安全友善的環境。 期徒刑。 選舉投票有關規定: 刑;並得就該機關所支之費用,予以追償。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報紙、雜誌未依第五十一條規定於廣告中載明刊登者之姓名,法人或團體之代表人 一、投票時間:民國103年11月29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姓名者,處報紙、雜誌事業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或該廣告費二倍之罰 二、選舉人資格: 鍰。 第九十六條 公然聚眾,犯前條之罪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即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包括當日)以前出生,除受監護宣 三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違反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告尚未撤銷者外,在各該選舉區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即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包括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無期徒刑或七 違反第五十六條之規定,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 當日)以前遷入設有戶籍,至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繼續居住者,有縣長、縣議員、鄉 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政黨、法人或非法人團體違反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依第一項規定, (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選舉投票權。【上項居住期間,在行政區域 第九十七條 併處罰其代表人及行為人;違反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六條規定者,依前項規定,併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 劃分選舉區者,仍以行政區域為範圍計算之。但於選舉公告發布(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含當 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 處罰其代表人及行為人。 日)後,遷入各該選舉區者,無選舉投票權。】 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委託大眾傳播媒體,刊播競選廣告或委託夾報散發宣傳品,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二款 三、選舉人投票應注意事項: 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 規定者,依第六項規定,處罰委託人及受託人。 1.投開票地點(見投開票所一覽表)。 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將選舉票或罷免票以外之物投入票,或故意撕毀領得之選舉票或罷免票者,處新 2.投票時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未攜帶投票通知單者,務請記住投票通知單 預備犯前二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幣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上之號碼,於領票時告知發票管理員。 第一百十一條 犯第九十七條第二項之罪或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之罪,於犯罪後三個月 預備或用以行求期約或交付之賄賂,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犯第二項之罪 3.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場投票,逾時不許入場,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場,尚未投票者 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内自首者,免除其刑;逾三個月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 仍可投票。選舉人應一次進入投票所投票,離開投票所後,不得再次進入投票所投票。 者,減輕其刑。 第九十八條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4.選舉人或其陪同家屬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一、妨害他人競選或使他人放棄競選。 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而為前項之自首者,依刑法誣告罪之規定處 第一百零六條第一項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斷。 二、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連署或使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連署。 5.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違反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第一百十二條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犯第九十四條至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 一百零六條第二項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查獲之攝影器 第九十九條 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 第九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或其未遂犯、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一 材沒收之。 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 款或其預備犯、第一百零九條、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或第一百四十五條至第 6.選舉人圈選後,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違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處 一百四十七條之罪,經判刑確定者,按其確定人數,各處推薦之政黨新臺幣 萬元以下罰金。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7.在投票所或開票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而不退 預備或用以行求期約或交付之賄賂,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對於其他候選人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百七十七 出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於犯罪後六個月內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因而查獲候 條、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三百零二條、第三百零四條、第三百零五條、第 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選人為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 三百四十六條至第三百四十八條或其特別法之罪,經判刑確定者,依前項規定 (1)在場喧嚷或于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 處罰。 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在偵查中自白者,減輕其刑;因而查獲候選人為正犯或共 (2)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入場。 第一百十三條 犯本章之罪,其他法律有較重處罰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3)有其他不正當行為,不服制止。 第一百零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辦理選舉、罷免事務人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之 8.選舉人領得選舉票後,應立即使用選舉機關製備之圈選工具,自行圈選,並將選舉票摺疊投入 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票,不得逗留;如將選舉票攜出投票所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規 一、對於該選舉區內之團體或機構,假借捐助名義,行求期約或交付財物或其 犯本章之罪或刑法分則第六章之妨害投票罪,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並宣 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如將選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 他不正利益,使其團體或機構之構成員,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 告褫奪公權。 匭,或故意撕毀領得之選舉票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一十條第八項之規定,處新臺 第一百十四條 二、以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行求期約或交付罷免案提議人或連署人,使其不 已登記為候選人之現任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選舉委員會查明屬實 幣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為提議或連署,或為一定之提議或連署。 後,通知各該人員之主管機關先行停止其職務,並依法處理: 9.在投票所四周三十公尺內,喧嚷或于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選舉委員會請協辦事項或請派人員。 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項規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二、干涉選舉委員會人事或業務。 預備或用以行求期約或交付之賄賂,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三、藉名動用或挪用公款作競選之費用。 第一百零三條 意圖漁利,包攬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一百條第 10.選舉票圈選示範圖如下(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各種書件表冊格式七之(三)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四、要求有部屬或有指揮、監督關係之團體暨各該團體負責人作競選之支持。 一項、第二項或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各款之事務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選舉票式樣):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五、利用職權無故調動人員,對競選預作人事之安排。 圈選欄 第一百十五條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央公職人員選舉,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督率各級檢察官;地方公職人 請使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蓋選舉票,選舉票「蓋章」或 第一百零四條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 員選舉,由該管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督率所屬檢察官,分區查察,自動檢舉有關 妨害選舉、罷免之刑事案件,並接受機關、團體或人民是類案件之告發、告 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指印」,無效。 第一百零五條 違反第六十三條第二項或第八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或有第六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情 訴、自首,即時開始偵查,為必要之處理。 事之一,經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十 前項案件之偵查,檢察官得依刑事訴訟法及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等規定,指揮司 四、選舉票顏色: 萬元以下罰金。 法警察人員為之。 號次欄 號 1.縣長選舉票為淺黃色。 第一百零六條 第一百十六條 違反第六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犯本章之罪或刑法第六章妨害投票罪之案件,各審受理法院應於六個月内審 2.縣議員選舉票為白色。 結。 違反第六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 3.鄉(鎮、市)長選舉票為金黃色 第一百十七條 當選人犯第九十七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條 下罰金,查獲之攝影器材沒收之。 次 4.鄉(鎮、市)民代表選舉票為淺粉紅色 第一百零七條 選舉、罷免之進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 第一項至第三項、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或其預備犯或第一百零三條之 5.村(里)長選舉票為白色。 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而未受緩刑之宣告者,自判決之日起,當然 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 五、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刑: 停止其職務或職權。 相片欄 相 1.圈選二人以上。 一、聚眾包圍候選人、被罷免人、罷免案提議人、連署人或其辦事人員之服務 依前項停止職務或職權之人員,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復職。 2.不用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 機關、辦事處或住、居所。 2.妨害投票罪(刑法分則第六章): 3.所圈位置不能辨別為何人。 二、聚眾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候選人從事競選活動、被罷免 第一百四十二條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 片 4.圈後加以塗改。 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執行職務或罷免案提議人、連署人或其辦事人員對罷免案之進行。 5.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 第一百零八條 將領得之選舉票或罷免票攜出場外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6.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 第一百四十三條 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候選人姓名欄 有投票權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不行使其投 姓 7.將選舉票污染致不能辨別所圈選為何人。 在投票所四周三十公尺内,喧嚷或于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 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8.不加圈完全空白。 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 犯前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 9.不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 金。 額。 名 六、妨害選舉之處罰: 第一百零九條 意圖妨害或擾亂投票、開票而抑留、毀壞、隱匿、調換或奪取投票匭、選舉 第一百四十五條 以生計上之利害,誘惑投票人不行使其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 1.妨害選舉罷免處罰(摘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章有關規定)。 下有期徒刑。 票、罷免票、選舉人名冊、投票報告表、開票報告表、開票統計或圈選工具 第九十三條違反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違反第二款規定者,處五年 第一百四十六條 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 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有期徒刑;違反第三款規定者,依各該有關處罰之法律處斷。 第一百十條 違反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八十六條第二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九十四條利用競選或助選機會,公然聚眾,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 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廣播電視事業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一百四十七條 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妨害或擾亂投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九十五條意圖妨害選舉或罷免,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下有 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首長或相關人員違反第五十條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第一百四十八條 於無記名之投票,刺探票載之內容者,處三百元以下罰金。 人才當選,地方好將來 賄選假笑面,當選隨變面 雲林縣第17屆縣長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有線電視 無線廣播電台播出一覽表 幸福 不買票不賣票要檢舉 頻道 電視台名稱 頻率 播放日期 播放時間 電台名稱 播放日期 播放時段 選舉 晚上17:00 11月22日 正聲雲林 晚上 17:00 AM1125 11月23日 廣播電台 17:00 11月25日 晚上 11月20日 佳聯有線電視台 78 北港有線電視台 至11月28日 09:00 上午 11月22日 07:00 姊妹 FM105.7 上午 11月23日 09:00 廣播電台 上午 07:00 11月25日 14:00 11月22日 下午 濁水溪 10:00 FM90.1 上午 11月23日 廣播電台 下午 11月23日 14:00 11月26日 佳聯有線電視台 39 13:00 北港有線電視台 至11月28日 13:00 中午 11月20日 神農 FM99.5 中午 13:00 11月27日 廣播電台 晚上 19:00 11月28日 檢舉直轄市市長候選人贿選者 最高獎金一千萬元 0800-024-099 搬通後再按4 檢舉直轄市議貝、縣(市)長候選人賄選者 最高獎金五百萬元 檢舉賄選 20:00 11月21日 晚上 檢舉縣(市)議員候選人賄選者 最高獎金二百萬元 最高獎金 法務部 反賄選 斷黑金 新雲林之聲 檢舉鄉(鎮、市、區)長、鄉(鎮、市、區)民 最高獎金五十萬元 代表、村(里)長候選人贿選者 晚上 FM89.3 11月22日 17:00 檢舉有獎金絕對保密檢舉人身份 廣播電台 下午 晚上 11月26日 16:00 佳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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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市長公報 OCR + LLM 分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