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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政策:三站共構,提供優質通勤環境 2. 交通政策:推動民生基隆線的捷運基礎工程 3. 交通政策:先以BRT營運累積捷運經驗 4. 觀光政策:建立「北北基旅店基地」 5. 觀光政策:成立「臨海旅遊區」 6. 觀光政策:廟口夜市行銷國際 7. 環境政策:田寮河治理、旭川河開蓋、ubike引進 8. 社福政策:一區一「公共托育中心」、「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與「親子館」 9. 教育政策:設置國中小免費課後輔導班 10. 教育政策:低收入與弱勢家庭學生免費營養午餐 11. 經濟政策:建設「北北基科技產業鏈」 12. 都市更新:釋出「公共設施保留地」
LLM 潤稿 by Claude haiku 2026-06-18顯示原始 OCR
臺灣省基隆市第17屆市長選舉選舉公報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編印 臺灣省基隆市第17屆市長選舉,經定於中華民國103年11月29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舉行投票。茲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47條規定,將候選人所填之政見及個人資料刊登如下,候選人個人資料係依據候選人所填列資料刊登,如有不實,由候選人自行負責。 性别 推薦之 出生年 學歷經 姓名 號次 相片 見 政 出生地 歷 月日 政黨 交通政策 一、三站共構,提供優質通勤環境 比照台北車站和台北市府轉運站,興建基隆火車站、國道客運站與公車站「三站共構」,並結合交通、購物與餐飲各種功能。 二、推動民生基隆線的基礎工程 立即進行「捷運基礎工程」,完成捷運的路線、車站與配套規劃。 三、先以BRT營運累積捷運經驗 國安會諮詢委員(103.05~ 在捷運完工前,先以「公車捷運系統」(BRT)進行營運。 103.07) 觀光政策 内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署 四、建立「北北基旅店基地」 50年5月10日 打造北台灣最佳住宿地點,提供物美價廉的住宿環境。 長(97.12~103.05) 五、成立「臨海旅遊區 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副 在八斗子建立結合機械遊樂與水域遊憩設施之「海洋主題樂園」,並設立國際級的大型水族館。 六、廟口夜市行銷國際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教授、教授、系主任(88.08 1 中國 謝立功 組成專業團隊行銷廟口夜市,改善夜市整體環境,打造友善徒步環境。 男 臺北市 ~97.12) 臺灣海洋大學法學 國民黨 七、田寮河治理、旭川河開蓋、ubike引進 碩士、理學士 台灣透明組織常務理事(95. 以韓國清溪川為師,打造田寮河親水環境;旭川河開蓋,進行綠美化工程,搭配自行車步道等建設,並引進ubike。 社福政策 01~97.12) 八、一區一「公共托育中心」、「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與「親子館」 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 全面照顧老人與幼童,解決年輕人照顧家中長者與幼童的問題。 心調查員(86.04~88.08) 九、設置國中小免費課後輔導班 在各國中小設置免費課後輔導班,關懷弱勢家庭同學。 全國十大傑出青年(89.09) 十、低收入與弱勢家庭學生免費營養午餐 基隆市傑出青年(89.07) 從寬認定低收入或身障等弱勢家庭子女的免費營養午餐。 經濟政策 十一、建設「北北基科技產業鏈」 延伸南港、汐止的科學園區至七堵,形成「北北基科技產業鍊」。 十二、釋出「公共設施保留地 儘快釋出1441公頃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推動公辦都更與簡易都更。 一.解編公設地,充裕市政財源,打造一區一特色。 第13、14、15、16、17屆 二.興建8000戶社會合宜住宅,提供無殼蝸牛住宅補助。 三.重建基隆驛,活化漁港,提升文創價值,增進漁港經濟效益,熱活觀光廊道建設。 基隆市議員 54年11月5日 基隆市暖暖國小、 四.運用閒置貨櫃場,建構科技產業,串聯內科、南科、汐科、基隆科技廊道。 第17屆基隆市議長 五.捷運延伸到基隆及台鐵捷運化,建立基隆大眾運輸接駁系統。 成功國小 行政院研考會研究助理 六,發動企業認養學校,促成一校一企業,改善學校教育環境。 基隆市成功國中 2 黃景泰 七.運用學校整併之校園閒置空間,強化幼兒托育及老人照護。 立法院國會助理 無 男 臺灣省基隆市 省立基隆高級中學 八.免費孕前健檢,生育補助每胎3萬元,幼兒津貼每月3千元。 基隆市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 九.廣設老人照顧服務據點,建立長期照護體系。 文化大學 中國國民黨雙十園雜誌社 十.全面推廣公共設施採通用設計,營造無障礙使用空間。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 編輯 十一.增進警察消防福利,提升義警義消津貼,全面支援社區巡守,成立市級社區巡守大隊。 行政碩士 十二.施行公寓住所定期健檢,全面公告都市管線資料,建立定期檢修維護制度。 基隆市一百餘社團理事長、 十三.加速污水下水道處理,推動污水雨水分離,整頓市容提升環境品質,建立永續經營環保制度。 顧問等職 十四.提高醫療服務品質,維護全民健康,建立市民快樂人生觀。 十五.提升市政工作團隊士氣,提高服務市民品質。 行政院院長室參議 營造基隆成為一個小而美目精緻的人文之都,藝術之城 1 總統府秘書室專門委員 2 基隆市、港合作,檢討不合宜的土地使用,推動港灣機能轉型與城市景觀再造,聯合開發「東岸港灣經貿特區 民進黨黨主席特別助理兼 3基隆火車站比照台北的現代化轉運中心,將鐵路、市區公車、客運、捷運等公共運輸系統進行整合,讓使用者享有一體的通行空間,並有充足的停車位, 亦免再受日曬雨淋之苦 辦公室主任 60年3月10日 基隆市成功國小 4規劃興建跨港纜車系統,東起海科館,中經中正公園,西至火車站轉運中心。如同空中巴士的大型纜車系統,讓多丘陵的地勢轉化為城市特色,讓基隆 建德國小 民進黨中央黨部發言人 成為全台唯一以空中纜車串連重要觀光景點與市區公共交通的城市 建德國中 民進黨第十二屆中央執行 5爭取捷運南港基隆線,推動包括「北五堵新市鎮產業園區」、都市更新、觀光景點以及捷運站周邊地區的整建,帶動城市結構全面改造與轉型,讓基隆 3 人未來可以留在基隆就業 民主 基隆高中 委員 林右昌 男 臺灣省基隆市 籌畫全台第一座「台灣近代戰爭歷史博物館」,結合大武崙砲台、情人湖風景區、大武崙沙灘與外木山湖海大道,打造為國家級的觀光特區 進步黨 文化大學造園暨景 臺灣城市競爭力發展協會 7成立招商引資辦公室,單一窗口,一條鞭服務;築巢引鳳,吸引投資,創造繁榮與就業 理事長 觀學系學士 8與在地大專院校和企業形成緊密的產學策略聯盟,共創在地產業的發展 9推動義二路、暖暖及和平島老街再造 臺灣大學建築與城 基隆市林姓宗親會副理事 10爭取國際級藝文團隊進駐基隆,支持在地展演團隊,推動藝術文化下鄉運動 長 鄉研究所碩士 11全力推動公車與客運,由社區發車直通大台北都會 基隆市仁愛國小家長會副 12建構道路挖掘通報系統,同一條馬路,一年內絕不挖第二次 會長 13爭取建設室內綜合運動中心 14免費為六十五歲以上老人裝置全口假牙 義消大隊顧問 台灣區倉儲運輸業工會聯 台灣正在沈沒,基隆即將滅頂。只有面對這絕望處境,基隆才能獲得重生的契機。我們要打破少數人壟斷權力的假民主,市民奪權,打破「一日做主,四 合會秘書。 54年11月13日 年為僕的政治結構,推動市民民主對話參與,從鄰里每個人最關心、最切身的利益開始,鼓勵人人參選,奪權重生。只有人人當事長,人人選市長,重 新打造人民做主的新政治,基隆才能重獲新生。 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執行 我主張: 長。 輔仁大學應用心理 一、選制改革:降低參選門檻,使人人都可參選。 4 何燕堂 系學士。 人民民主 輔仁大學心理系兼任講師。 二、就業穩定、勞動安全。 男 臺灣省基隆市 陣線 三、老人照護及幼兒托育公共化。 基隆市雞籠草根文教協會 東吳大學社會學研 四、發動市民集體行動,向中央追討積欠基隆的商港建設費。 理事長。 究所碩士。 五、全市預算如何使用,市民共同討論,並共同決定! 基隆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成 六、城市發展,市民共決! 員。 七、保留古蹟,發展港都勞動文化。 八、市民參與,打造生態宜居城市。 人民民主陣線成員。 一、拋開藍綠實踐「三真」,建立廉能政府 用真心愛基隆 亞洲巨龍國際智慧服務公 做真事救基隆 司董事長 說真話為基隆 二、改善通勤交通 2012副總統連署參選人 (1)協調臺鐵於通勤時段在基隆每站都提供到汐止站之前最多停二站的快捷區間車,以縮短通勤時間。 2010臺北市長候選人 (2) 興建沿基隆河與中山高的平面鄉間快速道路,通勤時段限小汽車與機車行駛,舒緩中山高塞車。 46年6月13日 行政院研考會簡任級研究 (3)改建目前基隆火車站為城際客運與公車轉運站,與大型商場及汽、機車立體停車場共構,並設入口直通台鐵月臺。 員 (4) 提供田寮、港東二線免費快捷電動公車,連結沿線停車位,彌補市中心機車停車位不足。 (5) 興建八堵火車站前大型商場、觀光旅館及轉運站,發展瑪陵坑與暖暖生態觀光。 美國奧斯汀德州大 億通智慧科技總經理 (6) 運用基隆女中與基隆高中通學巴士回程空車,增加通勤時段城際客運運量。 5 吳武明 學管理博士 年代網際事業電子商務副 (7)提供道路狹小的社區到附近轉運站或火車站的小型巴士,便利到市中心的交通。 男 無 臺北市 總經理 三、救基隆經濟,創造在地工作機會 國立臺灣大學電機 (1)改建六合路臺肥停車場與中船路公車維修廠為大型購物中心與立體汽、機車停車場,作為快捷公車終點及通勤時段額外城際轉運站,創造信義區與 系學士 國立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 中正區商機及就業機會。 究所兼任教授 (2) 強化本地大學國際化,帶動基隆經濟發展與國際化。 亞洲大學資訊工程研究所 四、改善市容,發展文化觀光 (1)逐棟改建旭川河上建築,重視旭川河與崁仔頂漁市古風貌。 兼任教授 (2) 重建和平島西班牙城、清國井及清法戰爭紀念園區古蹟。 美國紐約市復旦大學專任 (3) 運用西二、西三碼頭倉庫作為國際會展中心與文創商品暢貨中心。 助理教授 (4) 興建港邊海洋之心、水晶宮、外木山荷蘭風車村、大武崙小法國等海洋藝術文化之都的異國風情海濱景點。 (5) 興建海科館與九份間地面纜車,引進九份觀光客源。 臺大醫院顧問 五、強化教育 補助本地高中聘任博士級教師,提昇教育水準與品質。 基隆市政府(市長許財利) 機要秘書 第13.14屆基隆市議員 考試院(78)公務人員乙等 一、效法宋省長「勤政愛民」精神。隨時站在第一線,守護基隆市民權益。帶領「清廉」團隊「斬黑金、反貪腐」。超越藍綠鼓勵新世代青年參選公職, 特考· 掃除政治亂象。建立「安居樂業、有財有利」的新基隆。 二、振興基隆產業,創造就業機會。開辦「免稅商店」活化基隆港,公有閒置空間土地再利用,發展「文創工藝產業」及「海博館」週邊形象商圈,搭配 49年3月11日 信義、暖暖區公所秘書· 海洋牧場,和平島海蝕地貌,觀光農、漁產加工廠等,吸引遊客參觀消費。並開辦「人才育成」機構,輔導市民創業、就業、轉業等職能訓練,增加 環保局區隊長· 企業投資意願,提昇基隆競爭力。 仙洞國小· 里幹事 三、強化市政府「公共造產機制,授權興建「低租金、高品質的社會住宅,推廣「公辦公建都市更新「代工服務,挹助市庫財源,協助老舊社區重建 中山國中· 6 改善市民居住品質,並創造基隆勞工就業機會。 江鑒育 海軍陸戰隊312梯次· 男 緬甸 無 省立板中· 四、捷運「延伸基隆前」替代方案。於本市適當地點設置「台北捷運接駁專車」站牌,載客至南港展覽館,與北市捷運文湖、板南兩線連接,以利市民朋 合氣道協會副主任委員 友轉搭捷運,方便赴台北上班或就學通勤。 政治大學空中行政 深澳國小第十五任家長會 五、居住安全環境管控,警戒資訊公開詳實,讓民眾充分瞭解「潛在風險」狀況。並依實情擬訂防制計劃,加強全民安全防衛訓練及裝備整備,熟悉緊急 專科畢業 長 避難因應之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六、增加社會福利預算:1.擴大服務65歲(原住民55歲)以上,本市長者裝置假牙補助。2.提高基隆市民安全(含意外)保險理賠金額。3.照顧失業或不幸 江姓宗親會常務理事· 事故家庭生活,托育及子女教育補助。4.結合社區關懷據點、守望相助、醫護救援、志工等社會資源,提供弱勢貧困家庭訪視救助、老人送餐、健康 閩南同鄉會 諮詢等各項服務。 七、忠誠管理市民納稅血汗錢,嚴禁「貪瀆、怠惰、浪費」等欺害市民的行為。反對每年都搞「田寮河綠美化」等錢坑工程項目。 佛光山基隆信義分會 東吳大學經濟系肄業 海大·政大碩士學分班· 基隆小英之友會創會會員 遵 踴 選舉投票有關規定: 預備犯前二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政黨、法人或非法人團體違反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依第一項規定,併處罰 其代表人及行為人;違反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六條規定者,依前項規定,併處罰其代表人 預備或用以行求期約或交付之賄賂,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犯第二項之罪者,所收 一、投票時間:民國103年11月29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 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及行為人。 二選舉人資格: 委託大眾傳播媒體,刊播競選廣告或委託夾報散發宣傳品,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二款規定 第九十八條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即民國83年11月29日(包括當日)以前出生,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一、妨害他人競選或使他人放棄競選。 者,依第六項規定,處罰委託人及受託人。 者外,在各該選舉區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即民國103年7月29日(包括當日)以前遷入設有戶 二、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連署或使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連署。 將選舉票或罷免票以外之物投入票,或故意撕毀領得之選舉票或罷免票者,處新臺幣 籍,至民國103年11月28日繼續居住者,有市長、市議員選舉投票權。【上項居住期間,在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區域劃分選舉區者,仍以行政區域為範圍計算之。但於選舉公告發布(103年8月21日含當 第九十九條 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 第一百十一條 犯第九十七條第二項之罪或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之罪,於犯罪後三個 日)後,遷入各該選舉區者,無選舉投票權。】 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 月內自首者,免除其刑;逾三個月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減輕其 三、選舉人投票應注意事項: 刑。 元以下罰金。 (一)投開票地點(見投開票所一覽表)。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而為前項之自首者,依刑法誣告罪之規定處斷。 (二)投票時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未攜帶投票通知單者,務請記住投票 預備或用以行求期約或交付之賄賂,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第一百十二條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犯第九十四條至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二 通知單上之號碼,於領票時告知發票管理員。 (三)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場投票,逾時不許入場,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場,尚未 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於犯罪後六個月內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因而查獲候選人為 項、第九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或其未遂犯、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或其 投票者仍可投票。選舉人應一次進入投票所投票,離開投票所後,不得再次進入投票所 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 預備犯、第一百零九條、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或第一百四十五條至第一百四十七條之罪, 守 躍 投票 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在偵查中自白者,減輕其刑;因而查獲候選人為正犯或共犯者, 經判刑確定者,按其確定人數,各處推薦之政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四)選舉人或其陪同家屬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者依公職人員選舉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對於其他候選人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 減輕或免除其刑。 罷免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一項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百零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 二百七十八條、第三百零二條、第三百零四條、第三百零五條、第三百四十六條至第 (五)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違反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 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三百四十八條或其特別法之罪,經判刑確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免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二項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對於該選舉區內之團體或機構,假借捐助名義,行求期約或交付財物或其他不正利 第一百十三條犯本章之罪,其他法律有較重處罰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查獲之攝影器材沒收之。 益,使其團體或機構之構成員,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 辦理選舉、罷免事務人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之罪者,加重 (六)選舉人圈選後,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違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五條規 二、以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行求期約或交付罷免案提議人或連署人,使其不為提議或連 其刑至二分之一。 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本章之罪或刑法分則第六章之妨害投票罪,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並宣告褫奪公 (七)在投票所或開票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 署,或為一定之提議或連署。 權。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不退出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第一百十四條 已登記為候選人之現任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選舉委員會查明屬 或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預備或用以行求期約或交付之賄賂,不間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1.在場喧嚷或于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 第一百零三條 意圖漁利,包攬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一百條 實後,通知各該人員之主管機關先行停止其職務,並依法處理: 2.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入場。 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各款之事務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選舉委員會請協辦事項或請派人員。 3.有其他不正當行為,不服制止。 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二、干涉選舉委員會人事或業務。 (八)選舉人領得選舉票後,應立即使用選舉機關製備之圈選工具,自行圈選,並將選舉票摺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三、藉名動用或挪用公款作競選之費用。 投 選 疊投入票匭,不得逗留;如將選舉票攜出投票所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八 第一百零四條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 四、要求有部屬或有指揮、監督關係之團體暨各該團體負責人作競選之支持。 條第一項規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如將選舉 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利用職權無故調動人員,對競選預作人事之安排。 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之選舉票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一十 第一百十五條 中央公職人員選舉,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督率各級檢察官;地方公職 第一百零五條 違反第六十三條第二項或第八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或有第六十五條第一項各款 條第八項之規定,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情事之一,經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 人員選舉,由該管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督率所屬檢察官,分區查察,自動檢舉有關妨害選 (九)在投票所四周三十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 罰金。 舉、罷免之刑事案件,並接受機關、團體或人民是類案件之告發、告訴、自首,即時開始 續為之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項規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第一百零六條 違反第六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偵查,為必要之處理。 役或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十)選舉票圈選示範圖如下(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各種書件表冊格式七之(三)地方公職人 前項案件之偵查,檢察官得依刑事訴訟法及調
›資料來源(1)
- 縣市長公報 OCR + LLM 分段